北京出臺新規定 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穿“灰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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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4-27
來源:景觀中國網
《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風貌修繕標準》出臺,更新修繕禁用石棉瓦 記者昨天獲悉,剛出臺《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風貌修繕標準》規定:本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一般的
《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風貌修繕標準》出臺,更新修繕禁用石棉瓦
記者昨天獲悉,剛出臺《北京舊城歷史文化保護區房屋風貌修繕標準》規定:本市歷史文化保護區一般的房屋屋面都應采用灰色調,重點房屋修繕要突出地方民俗和風貌特色。
標準要求,舊城房屋的屋面一般應采用灰色調,磚混、鋼筋混凝土等現代建筑機構形式的平屋面突變法改為坡屋頂,更新修繕時不得采用水泥瓦、石棉瓦、瓦壟鐵等與保護區風貌協調的屋面材料,現有石棉瓦、瓦壟鐵等屋面應予拆除。外露墻面應以青磚色調為主,臨街門、窗宜采用中式門、窗的傳統形式。
標準強調,一般房屋外露部位每5到10年應重新進行涂飾,院落修繕后應達到格局整齊,院內無違法建筑;院門、門樓整修、油飾見新,色調協調;院墻以青磚色調為主,無明顯風化、酥堿、脫落、剝落等疵病,胡同修繕后應達到標志明顯、脈絡清晰;兩側無違章建筑;地面平整、堅固,排水流暢;整條胡同兩側建筑的色調基本一致,與周圍的建筑、環境和諧統一。
“重點房屋(保護院落、中式樓、西洋樓、臨街景觀建筑等)修繕在達到一般修繕要求基礎上,應當更突出地方民俗和風貌特色。”修繕標準特別對重點房屋修繕作出了規定,要求屋頂應采用傳統形式,如合瓦、筒瓦、仰瓦灰梗等,灰平臺宜恢復掛檐板或瓦檐口的傳統形式,外露墻面應采用傳統砌筑形式,臨街門、窗應按原有形制恢復,油漆彩畫的顏色應以傳統色調為主,垂花門等重要部分應做彩畫,石活宜盡量保留。
該標準還對保護院落和景觀建筑修繕提出了明確要求。
該標準還規定,空調室外機、太陽能熱水器、電視天線等設施設備應放在隱蔽部位,避免安裝在坡屋面及臨街外立面上,影響保護區風貌的標牌、廣告、燈箱等附屬設施、設備應全部拆除。
北京新增15片歷史文保區目前北京歷史文化保護區共有40片
本報訊(記者謝煒)記者前天從市規劃委獲悉,本市第二批歷史文化區保護規劃編制基本完成,即將召開專家論證會。規劃明確,新增15片歷史文化保護區將受到全面保護。
這15片地區是本市劃定的第二批歷史文化保護區,其中舊城內有5片,分別為皇城、北鑼鼓巷、張自忠路北、張自忠路南、法源寺;舊城外有10片,分別為海淀區西郊清代皇家園林、豐臺區盧溝橋宛平城、石景山區模式口、門頭溝區三家店、爨底下村、延慶縣岔道城、榆林堡、密云縣古北口老城、遙橋峪和小口城堡、順義區焦莊戶。
加上1999年公布的第一批歷史文保區,目前北京的歷史文化保護區合計有40片,其中30片在舊城區,總占地面積約1278公頃,占舊城總面積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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