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雕塑"影響城市形象 太原市長頒政令規范
admin
2004-03-09
來源:景觀中國網
今年2月2日,山西太原市長李榮懷簽發了太原市人民政府第42號令——《太原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并決定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實施。 報道引述有關專家估測,太原市的雕塑總共約
今年2月2日,山西太原市長李榮懷簽發了太原市人民政府第42號令——《太原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并決定自公布之日起30天后實施。
報道引述有關專家估測,太原市的雕塑總共約在三四百座,但大多屬于“垃圾雕塑”。過多“垃圾雕塑”的出現,已經嚴重影響了太原的形象和城市品位。
《太原市城市雕塑管理辦法》規定,凡在太原市從事城市雕塑設計的人員,應當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大型或重點地段、影響較大的城市雕塑項目,由城市雕塑行政主管部門通過招標或其他
公開方式選定設計方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辦法》還明確,城市雕塑建成后,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損毀城市雕塑,擅自在城市雕塑上懸掛、粘貼物品,故意損毀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據太原市規劃局雕塑處處長白宏介紹,目前,他們正在對全市的雕塑進行摸底、清查。在此基礎上,他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經太原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對不能體現城市文明,藝術水平低,粗制濫造的城市雕塑進行拆除。對雕塑作品不錯,但與放置環境不統一、不協調的,進行遷移。
據白宏介紹,今年他們還要制定出太原市《城市雕塑建設規范綱要》,以及太原市雕塑發展的中、長期規劃。
發表評論
熱門評論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