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設應尊重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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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2
來源:景觀中國網
在進行城市規劃建設時,為什么要尊重民意?著名的城市規劃專家、同濟大學孫施文博士認為,公眾參與規劃,既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體現了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
在進行城市規劃建設時,為什么要尊重民意?著名的城市規劃專家、同濟大學孫施文博士認為,公眾參與規劃,既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又體現了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管理權,有利于政府的規劃決策切實代表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目前,一些決策者對規劃的認識還停留在“我制訂、你執行”的階段,沒有意識到規劃既然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于人民,就必須尊重公眾的聲音。2000年7月發生在杭州市的玻璃幕墻事件就是一個很典型的反面例子。該市環城東路16號的居民吃驚地發現對面建成的一幢建筑安裝的玻璃幕墻,像鏡子一樣清晰地映出了他們的生活起居。為此居民們從建設單位到規劃局、環保局跑了個遍,問題還是沒有解決,只好向新聞媒體投訴。媒體披露后,杭州市規劃局立即組織協調會,責成施工單位采取措施。結果施工單位花巨資噴了一層進口的航空油漆,對玻璃幕墻進行遮蓋。雖然照不出影子了,但居民仍然意見很大。新樓是經過有關部門審批過的,尚未投入使用就招致了一大堆不滿,想必施工單位和規劃設計部門當初都沒有料到。
尊重民意,也是對歷史負責。對于一些文化積淀深厚的城市,在進行規劃建設時,不僅要兼顧經濟建設和市民生活需要,還要考慮文物保護。生活要改善,經濟要發展、城市要保護,只有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才能形成最佳方案,達成共識。文化古城蘇州市在城市規劃上,就充分認識到蘇州不僅是蘇州人的蘇州,也是全國乃至全世界的蘇州。為此,該市成立古城保護委員會,邀請國家級的專家和當地素質高的市民代表參與規劃,既發展了經濟,又保護了古城文化。
尊重民意,更體現了法制的嚴肅性。要確保公眾參與成為城市規劃決策中的必要環節,必須通過相應的制度和立法加以保障。玻璃幕墻事件發生后,為了解決類似的問題,杭州市規劃局下發通知,對于一些雖符合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規、但有可能對相鄰建筑或周邊關系有一定影響、群眾可能有異議的建設項目,在開工之前,需要通過報紙廣告或張貼公告等方式,進行建前公示,充分聽取百姓意見,接受群眾監督,否則不予批建。這就從制度和法規上保障了人民群眾的利益。貴陽市人大在進行執法檢查時,也把城市規劃、房地產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問題拿到新聞媒體上公示,并根據市民提出的建議進行執法檢查,依法行使監督職能,從而提高了民眾的參與度,體現了法制的嚴肅性,這些做法都是值得借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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