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大街100號(北樓)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一層 Email:info@landscape.cn
Copyright ? 2013-2022 景觀中國(www.36byz.com)版權所有 京ICP備05068035號 京公海網安備 110108000058號
當今社會,隨著生產力水平的不斷發展和經濟社會不斷進步,人民群眾的收入水平明顯改善,已不再滿足基本溫飽的生活,轉而傾向于更高層次的需求。為此,通過工業化推進所帶來的物質豐富,也使得第三產業蓬勃興起。在這個過程中,原本需求層次較低的人群會被充實的物質精神滿足所吸引,進而導致人口流動。在我國這個過程更多地表現為大量的農業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城市化的命題就此產生。城市化進程在歷經絕對集中發展、相對分散發展及區域協同發展階段后,會提升城市所在地區的單位價值,且價值分布會呈現由內向外的遞減趨勢。換言之,城市發展的起始區域即城市中心區一般會成為城市所在地區單位價值最高的部分。這個價值提升過程還會隨著城市區域的不斷擴大、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加而加劇。因此,充分發掘城市中心區發展潛力,顯現區位價值最大化就成為城市發展良性循環的必然要求,中心城區改造蘊育而生。城市改造不論目的如何,其基本出衷主要還是表現在改善城市面貌、推進區域發展上。但良好的出衷不代表現實中的一帆風順。在實際改造過程中,往往會受制于種種不利因素,致使改造進展緩慢,甚至還會加劇社會矛盾,使改造半途夭折。據了解,目前國內外對城市化發展的相關理論著作較多,但少有對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問題進行統籌研究的作品。本人作為一名基層的中心城區改造工作者,以本職經驗出發,結合相關先進的理論研究成果,撰寫本文,提出改善城市中心區改造的相關建議:通過堅持政府主導、明確目標、統一規劃的原則,作為城市中心區改造的前提。在此基礎上,注重改造前細致、全面的調查研究,掌握待改造區域的一手資料,提高改造決策的準確性。城市中心區改造往往需要對待改造區域的原有建筑物進行移除,這就必須以拆遷為突破口,充分保障改造區域原往民的利益,在保障中求發展,發展與保障協同推進,這樣不但有利于減少改造過程中的社會矛盾,更能縮短改造的時間周期,促進改造效率的提高。本文的結論觀點,是現實實操手段的總結和完善,既有一定理論研究價值,又能作為現實決策的參考依據。受限于工作經歷和理論水平,本文中的觀點和建議還有許多可待完善之處,望多提寶貴意見,以充實城市中心區改造理論研究的深入。
一、城市化需要中心城區改造
人類社會在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總是伴隨著城市的不斷完善和城市化水平的加速提升。城市的建立和完善,使大量人口脫離第一產業的農業勞動,進入城市轉向工業勞動或其他服務行業,其生活水平得到提高。這又會進一步吸引更多的農業勞動者進入城市,城市范圍必然不斷擴大,來容納日益增長的城市人口,城市化蘊育而生。社會學者普遍認為,城市化是一個城市生活方式的發展過程。它意味著人們不斷被吸收到城市中,并被納入城市的生活組織中去;而且還意味著隨城市發展而出現的城市生活方式的不斷強化①。城市化進程的持續推進,會使城市始終在良性的新陳代謝中發展壯大,從而成為一個國家或一個地區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龍頭,促進人類文明更上臺階。
城市的更新,往往都按照“城鄉并存—城鄉對立—城鄉融合”的發展模式進行。從積極意義上講,這種模式會優化城市格局,加快城市更新和發展,并對降低城市運作成本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這也會引起一個不可規避的現象:即城市中心地區臃腫問題。一般來說,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大量人口會先涌入城市中心地帶,相應的城市功能也隨之絕對集中,形成了較大的城鄉反差——一方面,城市內部各種資源過分集中,形成了較強的發展優勢,引起城市單位價值的迅速提升;但是,為充分利用過于集中的城市資源(例如商業、辦公、教育、醫療等),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城市中心地帶,造成交通狀況逐漸惡化,環境污染日益嚴重,并隨之引發了人均居住面積的嚴重不足,無法保證城市居民的居住質量。另一方面,城市外部及周邊地區,無法取得充足的城市資源,失去了可持續發展的源動力,大量人口也被吸引到城市中心地區,造成了發展的惡性循環,最終會導致“城市中心撐死、城市周邊餓死”的不利局面,城市資源也開始向城市周邊地區分散。在城市圈初俱規模后,人們為追求更好的生活環境和更優質的生活氛圍,會從城市中心地區流向城市周邊地區,城市人口分布又開始呈現“絕對分散”趨勢。此時城市化水平會顯著提高,城市建設已形成完整的系統工程。城市資源的重新分配,會使城市中心地區在資源流出后,形成一定的“資源空白”——即缺失原有資源的城市區域,將形成發展真空,無法保持單位價值的高水平,結果引起連鎖反應,對城市中心地區整體發展造成負面影響②。此時,改善城市中心的“資源空白”區成為了城市發展又一重要命題,城市改造的概念出現。
根據筆者本人的理解,城市改造,可以定義為:為了提高城市單位價值,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通過不同的操作方法,投入財政或社會資金,對待改造城市區域實施的更新措施。一般來說,城市改造,是城市化發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環節,是城市正常的新陳代謝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改造區域內原有建筑會被更新、更現代的建筑所取代;原有老舊的基礎設施會進行翻建或重建,以適應新建筑的功能需要;改造區域的原有用途不適應城市發展時,會隨著城市改造進程而發生調整。至此,必然會出現一個疑問:城市改造區域如何確定?據上文所述,城市在其發展過程中,必然形成一定的真空地帶,而這些真空地帶往往又處在城市中心區域。因此,城市改造的一般規律告訴我們:城市改造的重點在城市中心區域。這會對城市發展帶來以下三個方面的積極影響:
?。ㄒ唬┏鞘兄行膮^改造是推動城市發展的關鍵
城市中心區的改造,會使城市中心的真空地帶重新獲得相應的資源優勢,會全面改善城市中心面貌,提高城市對外形象,提升城市的整體知名度和發展空間。城市中心區域是城市價值的核心。通過改造,城市中心區域會改頭換面,贏得新的發展機遇,從而在未來的城市發展中保持持續的推動力。
(二)城市中心區改造是提高區域城市化水平的關鍵
城市中心區的改造,必然會將改造區域原有的功能和城市形態轉稼到其他城市區域,這樣就會形成良性的城市發展格局——城市中心區將過剩的資源合理分配到城市周邊地區,從而帶動城市周邊地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城市周邊得到了發展,城市化水平也即相應提高。這樣一來更有利于城市得到更多的物質資源和人才資源,進而形成城市發展的良性進程。
(三)城市中心區改造是改善民生、保障就業的關鍵
城市中心區改造,包含城市功能的改造——即轉換改造區域用途,提高單位價值。在現實生活中,城市功能的改造往往會伴隨著城市人口的流動。無論是人口的流入還是流出,都會對改善民生、保障就業起到積極作用:當人口從改造區域流向其他區域時,改造區域原住民會從流入區域得到優質的居住條件,而通過對改造區域的功能升級又能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更好地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當人口從其他區域流入改造區域時,必然增加改造區域的人口數量,社區配套需求也必然上升。這就會產生相應的工作崗位,對促進就業起到積極作用,同時,改造區域原有功能會轉移到其他區域,得到更大的發展空間,對有利于對環境的保護和周邊資源的充分利用。
綜上所述,城市中心區改造對城市前途至關重要,是城市能否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我國很多地區的城市化進程尚處于初級階段,更要重視城市中心區的改造工作,盡快實現城市群落化更新,更好地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
二、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情況概述
自建國以來,我國一直十分重視城市建設,將其視為增加綜合國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徑。尤其在20世紀80年代后,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全面調動了城市化與城市建設的積極性。城市化和城市發展的模式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由國家建設帶動的“由上而下”的城市化與由農村經濟發展推動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相輔相成,城市建設資金渠道多元化,城市建設投資規模大大增加,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速度突飛猛進,建設水平不斷提高③。至2008年末,我國城鎮化水平已達到45.7%;城鎮人口增長到6.07億,全國城市總數共計655個④。我國城市化進程能取得如此豐碩的成果,是與城市中心區改造密不可分的。新中國建立之初,我國大部分城市剛剛經歷戰爭的洗禮,城市面貌較差,基礎設施建設廢待興。此時,只有對城市中心地區進行改造,率先通過改變中心城區面貌引起示范效應,進而帶動周邊發展,才能實現我國城市化建設的目標。經過了幾十年的發展歷程,特別是近二十年,我國各大中城市的中心區改造都為城市發展引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城市面貌一改往日,城市基礎設施例如道路、電網、市政管線,以及城市公共服務機構都日趨完備。其中,北京CBD的建設就是一典型事例。北京CBD是西起東大橋路、東至西大望路,南起通惠河、北至朝陽路之間3.99平方公里的區域。這里是摩托羅拉、惠普、三星、德意志銀行等眾多世界500強企業中國總部所在地,也是中央電視臺、北京電視臺傳媒企業的新址,是國內眾多金融、保險、地產、網絡等高端企業的所在地,同時又是無數中小企業創業和成長的搖籃。北京CBD所在的北京市朝陽區,是北京市城區的重要組成部分,原本也是北京市重要的工業基地。第一機床廠、第二印染廠、雪花冰箱廠、北京吉普車廠等北京市重要的工業企業,都坐落于此。周邊的各類建筑及基礎設施,也大都為這此工作企業服務。自上個世紀80年代起,涉外機構開始進入朝陽區。國貿的建設成為北京東部涉外辦公領域全面啟動的一個標志。此后,越來越多的大型跨國公司、國際駐華機構以及從事于服務、制造業的外商投資企業來朝陽區落戶。這時,大量的工業企業已無法滿足地區乃于整個城市發展的需要,周邊略顯落后的城市面貌與“涉外窗口”的地位極不相稱。因此,對該區域實施改造,提升發展空間已刻不容緩。北京CBD自1992年提出設想至今,已歷經了18個春秋。在這18年里,國貿三期、建外SOHO、世貿天階、萬達廣場等特色地產拔地而起,依托起眾多創意文化、物流、服務企業,也成功地打造了北京市新的“城市名片”。假想沒有CBD的建設,也許現在的北京市朝陽區早就隨著時代的進步逐漸失去了競爭力,甚至會成為北京市發展的包袱⑤。北京CBD的事例再次印證了城市中心區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此,我們可以說,城市沒有改造,就不會發展。
我國城市中心區的改造進程,誕生了一個又一個北京CBD式的神話,使一批又一批的外國友人感嘆中國的城市化水平。但從中我們必須看到,我國的城市化發展水平仍有待提高,城市改造方法手段還顯單一,相關理論研究不夠深入。歸結起來,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一般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一)改造目標不明確,造成功能定位失準
我國一些城市的中心區改造,往往上馬倉促,造成了城市功能無法與地區發展相匹配,常常是“事倍功半”。城市改造要根據城市所在地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等綜合情況統籌考慮,但在我國某些地區,卻沒有明確的城市中心區改造目標,僅僅是為了改造而改造,結果必然是高樓大廈平地起,卻沒有體現城市的特點,無法轉化為發展的源動力,空為磚瓦占用空間,浪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還可能毀掉某些無價的文化遺產。這樣做顯然有悖于城市改造的初衷。
?。ǘ└脑烊狈y一規劃,致使城市面貌參差不齊
眾所周知,城市規劃是城市發展的藍圖,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全面安排⑥。我國一些地區的城市規劃,缺乏必要的嚴謹性和持續性,往往朝令夕改。在此基礎上開展的城市中心區改造,會造成城市面貌的參差不齊,建筑風格差距較大,土地利用效用不高,造成大量零碎地塊出現,嚴重影響城市外在形象,更會阻礙城市單位價值的提升。城市改造缺乏統一規劃,還可能表現在城市改造進度安排上的不協調,常常是新建筑與危舊房交錯排列,加大了改造工作的復雜程度,還不利于大規模市政配套的更新建設。城市規劃的缺位,體現在城市改造方面就是新陳代謝體系的停滯。這種停滯,所帶的效應是具有乘數效應的,結果必然是積重難返。
(三)政府主導力度不強,改造進程矛盾重重
城市中心區改造,是一個系統工程。沒有地方政府的支持和指導,很難有所作為。但恰恰是某些地方政府,出于財政緊張或其他考慮,通過正常的工程建設審批流程大量放權社會企業從事城市中心區改造。這樣一來,雖然會緩解財政資金的投資壓力,也會在一定程度上調動社會力量投身城市建設的積極性。但企業經營的最終目的是利潤最大化。這必然會使改造進程過于強調個體效益,在某些公益環節例如社區配套、基礎管線及城市道路方面推諉責任,不利于城市可持續發展。此外,參與城市中心區改造的社會企業水平能力參差不齊,難免會在爭奪利潤空間的過程中出現違法違規或非道德現象。這樣不但會激化社會矛盾,引起群體性事件,還會讓政府形象在民眾眼中大打折扣。原本出于公心的城市中心區改造,很可能無法實現造福于民的最終目的,僅僅成為少數人牟取暴利的手段。城市改造所帶來的社會效應,會影響城市發展的方方面面。社會企業作為城市改造的一支奇兵,可以是改造進程的先鋒,但不應該是重頭。政府在城市中心區改造中所承擔的責任無人替代。這是必須認清的事實。
(四)城市拆遷難度加大,天價成本導致惡性循環
城市改造的方式多種多樣。一般來說,除對具有較強人文歷史價值的地域實施原地修繕保護措施外,其他改造模式都必須通過城市拆遷來實現。拆除舊的建筑和基礎設施,更新成更加現代化的房地產,這是城市改造的一個普遍規律。但近年來,我國各大中城市的房地產價格直線上升,月度的環比增長使房地產價格持續高走。以北京舉例:北京市2001年房地產平均價格僅不到4900元/建筑平方米,但至2009年,北京市房地產價格已超過16000元/建筑平方米⑦,同比漲幅已達到226%。在高房價的推動下,城市改造進程經常受困于拆遷,在城市中心區尤為明顯:房地產價格的持續上漲,會給待拆居民強烈的心理預期,都希望通過推延拆遷日期實現多拿拆遷補償的目的。即使改造主體能夠接受天價的拆遷成本,還是會順理成章地將其納入房地產銷售價格,最終還是由購房者承擔。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這就會形成一個惡性循環——房價越高,拆遷成本越高;拆遷成本越高,又會推動房價繼續升高。這種局面無疑弊大于利:雖然房價提高會提高政府的稅收和土地出讓收入,但改造成本的迅速提升還是會讓大量改造計劃擱淺,使作為改造主體的政府和生活在改造區域的居民兩敗俱傷。總之,天價的改造成本使城市拆遷難度加大,進而影響城市改造進程。無論誰承擔城市改造的重責,都無法回避高房價所帶來的連鎖反應。
以上問題的闡述,從不同角度剖析了我國城市改造過程中存在的不足。造成這種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有:
(一)城市中心區改造制度建設尚不完善
目前,我國尚沒有針對城市改造的原則、方式及管理出臺法律或行政法規,有關城市改造的政策規定,散見于《城鄉規劃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拆遷管理條例》等法規中,不利于在國家層面規范城市改造行為。各地方為推進本區域城市改造進程,多以地方性法規形式制定地市改造管理文件,例如《商洛市中心城市舊城改造管理暫行辦法》、《福州市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辦法》、《太原市城市居民棚戶區改造管理辦法》等。這些文件在一定程度上為各地區城市改造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據,但為維護地方利益,很難實現政策制訂的絕對公平,形成了運動員、裁判員一肩挑的現象,容易引發社會矛盾,進而阻礙我國城市化進程的總體推進。
?。ǘ┻^分強調改造的短期效應,缺乏長遠影響分析
常言道:“為官一任、造福一方”,每一屆政府都想通過政績體現行政管理的水平。城市改造常是體現政績的最佳手段。上文提到,城市改造要根據城市所在地區的經濟、社會、文化等綜合情況統籌考慮。既然如此,城市改造就不可能在短期內實現最終的工作目標。但為官一任,少則兩三年,最多不過七八年。每屆政府都想通過城市改造這個平臺體現自身的工作業績。這就會帶來城市改造的短期效應,一切以“快”取勝。在這種背景下進行的城市改造,特別是中心城區改造,會帶有較為濃重的功利色彩:大量出現“政績工程”、城市基礎設施“重復建設,華而不實”、高檔房地產盲目投資……。這樣一來,不但扭曲了城市中心改造“以民為本”的根本理念和整體協調發展的總體原則,還會從中滋生腐敗現象,影響政府公信力和整體形象。更可怕的是,城市長期處在短期效應的循環中,無法實現發展的最優化,很多寶貴的歷史財富在短視中毀于一旦,不可復生,大量的城建資金在短視中無效地揮霍,這是我們大家誰都不愿看到的結果。
[NextPage]
?。ㄈ┓康禺a市場過熱引致的開發成本虛高
上文提到,目前我國的房地產價格持續上升,房地產市場的火熱已是不爭的事實。這也是阻礙城市改造進程的一個主要因素。房地產的根本作用,是為其他產業的發展創造條件,單純房地產價格的高漲,極易引發泡沫。這種泡沫效應會導致房地產開發成本的虛高,與實際支撐的產業價值相背離。眾所周知,房地產開發成本中最關鍵同時也是比例最大的就是土地開發補償成本(在城市中心區也可理解為拆遷成本),一旦房地產開發成本虛高,在城市中心區改造過程中直接就體現為拆遷補償額的虛高。這對城市改造進程的影響是重大的。一個城市改造項目,從改造意向到最終完成,要歷經一個較長的改造期,少則數月一年,多則數年甚至十來年。在這個過程中如果改造成本的實際投入與預算額度脫鉤,很可能致使改造進程功虧一簣,嚴重影響整體項目推進,對城市乃至周邊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消極作用。
三、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的建議
從以上問題中,我們發現,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雖然成果顯著,但發展還不夠成熟,體系還不夠完善。作為一名基層的城市改造從業者,筆者從實際工作出發,結合相關理論知識,提出我國城市中心區改造建議如下:
?。ㄒ唬﹫猿终鲗?,明確目標、統一規劃,各部門加強協調配合。
城市中心區改造,是關系民生、關系發展的大事。只有政府主導,才能做到統籌兼顧,充分調動全社會各方的主觀能動性,積極投身城市改造進程中,保證總體思路與國民發展同軌。政府主導下的城市改造,還須明確改造目標,在“4W1H”原則下,分解細化責任,統一編制規劃方案,在通過審議后,分布實施。在具體工作實操中,筆者建議:各地區成立城市中心區改造領導決策機構,城市建設各相關部門均為該機構的成員單位。在前期論證階段,由城市規劃管理部門負責編制城市改造方案,明確改造的任務與目標。在城市改造方案通過審議后⑧,決策機構各成員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在這個過程中,決策機構須設立單獨的協調部門,制訂機構的運轉規程,統籌各成員單位間的工作成果,了解改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改進,以便提高改造工作效率。在編制改造方案過程中,可以充分吸納專業機構參與改造工作,促進城市改造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ǘ┳⒅馗脑烨暗恼{查研究,提高決策的準確性
盲目的城市改造,不會對城市功能的提升起到積極作用,只會無謂地浪費寶貴的公共資源。因此,在城市改造實施前,必須進行深入細致地調查研究,了解待改造區域的基本情況(位置、四至、面積、現狀用途、地上物情況、基礎設施情況、居民數量等)、歷史開發情況、住民改造意愿、改造成本、資金平衡分析等內容,從而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在具體操作過程中,筆者建議,鑒于城市改造前的調查研究具有一定的專業性,可以由改造實施主體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機構從事具體的調查工作,出具專業調研報告,按制度規定通過審議流程后,指導城市中心改造的各具體工作步驟。
?。ㄈ┮圆疬w為突破口,保障與發展協同推進
拆遷,是城市中心區改造的必經環節。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是這個環節處理不好,導致城市改造進展受阻甚至完全停滯。因此,著重解決拆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是推進城市中心區改造的重中之重,是保障民生與城市發展的雙贏之舉。
1.立足民生、保障居住條件,想方設法安置拆遷居民
在拆遷實施過程中,作為被拆遷人的待改造地區原住民往往在居住條件方面存在顧慮,認為居住了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住房一旦被拆,就失去了相應的居住條件,影響了搬遷意愿。因此,保障被拆遷人“有家可回、有房可居”就成為解決城市改造過程中拆遷問題的關鍵點。筆者根據本人工作經驗,建議:城市在中心區改造規劃階段,就應提前準備相應的配套安置用房,解決改造區域原住民的居住問題;準備好的安置用房,應分布在城市的不同區域,擁有良好的交通情況,具備不同的地段、建筑風格、建筑結構、戶型、朝向、樓層等,能夠滿足不足人群的居住需要;配套安置用房力爭在改造實施前竣工,盡量縮短改造區域原住民的搬遷周轉期;配套安置用房要形成較大規模的居住區,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設施和綠地面積,以利于提高居住檔次;在改造具體實施前的調查研究過程中,應充分了解待拆居民的搬遷意愿,分析待拆居民的搬遷心理,分門別類,將其安置到不同的安置居住區,從拆遷層面保證城市中心區改造工作的順利實施。
2.創新補償方式,利用新方法促進拆遷工作加快推進
在城市改造區域中,每個被拆遷人的補償意愿是各不相同的。有人可能要現金、有人可能要住房、有人可能要工作、甚至還有人會提出一些離奇的要求。在以往的拆遷實踐中,拆遷補償的方式往往過于單一,缺乏靈活性。這樣做表面上看是“一碗水端平”,便于拆遷補償的具體操作,實質上是剝奪了被拆遷人的選擇權,損害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筆者建議:在今后的城市拆遷過程中,可以考慮創新補償方式,采取補償經營場所、補償經營股權及補償其他社會權益等方式,全面介入拆遷補償環節,充分滿足不同被拆主體的補償要求,利用新方法促進拆遷工作加快推進。
3.轉移過剩的城市資源,提供便利,全面保障被拆居民的生活需要
上文提到,城市中心地區在資源流出后,會形成一定的“資源空白”。這種資源在城市中心區改造過程中,大量地表現為人口資源的流動,即城市中心區的人口會隨著城市改造進程的不斷深入而不斷減少。但城市中心區相應配套資源如商業、學校、醫院等并沒有直接隨人口的流動而流動。原已流動的人口為享受這部分配套資源,只能付出更多的生活成本。這種效應的存在,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待改造區域原住民的改造意愿,不愿離開故土。為解決此類問題,筆者建議:在城市改造過程中,應在建設安置居住區時將改造區域周邊的部分優良城市資源人為地轉移到安置區周邊,同時,可以加強城市交通設施建設,減少城市周轉成本,讓居民更便捷地享受部分不易發生轉移的城市資源。這樣一來,不但進一步為城市改造騰出空間,促進了城市改造的規模效應,還全面保障了居民的生活需要,提高了居民的居住水平,為城市進一步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
四、結論
城市,是人類文明的結晶,是體現國家、地區文明程度的標志。在一輪又一輪的城市化改造中,城市遵循著固有的規律,不斷地更新、發展,“舊貌換新顏”。我國的城市化進程,帶動著經濟社會不斷前進,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幸福的生活。雖然我國的城市改造還存在著這樣或那樣的問題,但只要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的原則,通過深入的前期調查全面掌握情況,以拆遷為突破口,保障民生兼顧經濟發展,就能最終實現城市發展的目標。城市中心區,是一個城市的心臟。只有做好城市中心區的改造,才能保證城市體系的良性循環。相信在并不遙遠的將來,我國城市的明天會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