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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今城市化的迅速發展,在為人們提供先進的社會、經濟、文化活動和居住場所的同時,也增加了巨大的環境負荷。自然資源日益短缺,生態環境不斷惡化,城市熱島效應產生和頻發的自然災害,使氣候問題已成為人類必須應對的挑戰。2009 年哥本哈根會議,讓全球聚焦“綠色發展”問題,成為世界全面向低碳時代轉型的歷史轉折點。建設低碳生態城市,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創造出可持續發展模式,對我國這樣人口眾多、資源短缺的能耗大國已是迫在眉睫。城市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城市成為節能減排的重點,如何在城市政策上重新評價大量消耗資源、能源的城市結構及活動狀況,采取合理的自然循環,實現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平衡相協已愈顯重要,而被視為城市生存和發展命脈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又當作何回應和努力?筆者淺談以下看法。
1 基礎設施在城市發展中的地位
1.1 概念及特點廣義的城市基礎設施包括社會性基礎設施和工程性基礎設施,本文所談主要針對后者,一般理解為六個方面內容:城市能源系統、城市水資源和供排水系統、城市交通系統、城市信息系統、城市生態系統、城市防災系統,它們具有系統性強、投資額大、建設周期長以及基礎性、先導性和公共性等特點。
1.2 地位和作用
基礎設施伴隨城市而生,并與城市相輔相成、相互促進。它是城市存在和發展的物質基礎,是城市生活及各種活動的基本條件,是城市現代化的主要標志,也是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便捷的交通、暢達的通訊、發達的信息、充足的能源、優美的環境等基礎設施,能夠增強城市的集聚與輻射效應,保障城市投資環境及城市運行效率。目前,城市基礎設施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重點。
1.3 可持續發展對其的要求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由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1987 年首次提出,1992 年在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可持續發展戰略”成為各國共識。它的核心是發展,即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影響后人的生存和發展。基礎設施對城市而言,如同人體的血脈、經絡,其完善程度、技術水平、質量標準,直接影響城市整體功能的發揮及可持續發展。因此,它的建設必須是:
(1)適度超前。囿其工程規模相對較大、施工周期相對較長,且具有一定的規模效應,一旦建成如需拓寬增容,代價昂貴,還會對其它設施的運轉造成影響。如:被稱為“亞洲第一彎”的上海延安路高架外灘下匝道,投資13.4 億元,設計使用壽命100 年,卻因外灘地區交通綜合改造之需,建成不足11 年便被拆除。因此,規劃上要提高科學預測性,建設上要適當超前和留有余量。
(2)系統綜合。城市基礎設施不是簡單意義上的配套工程,而是一個由眾多獨立行業部門組成的城市網絡系統。如地下管線敷設,若協調不好,易出現反復開挖、重復建設及浪費資金現象。特別是在城市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要求下,規劃設計的決策更是要超越單體項目,著眼長遠和全局。
(3)永續發展。要吸取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避免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彎路,作好“綠色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使其可循環、可持續、可改進,為低碳生態城市的建立奠定物質基礎。
2 新一代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
新一代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應新在“規劃”,新在“綠色”,新在“管理”。它跳出以往只談支持人與物順利通往的道路、公園、下水道等硬件設施建設的局限,把支持城市順利活動的能源、資源的有效利用,地震災害時能有效救助的信息通信網等非物質的軟件基礎設施,擺到重要位置并進行建設。
2.1 制定高標準的城市規劃
城市規劃是政府引導城市發展的重要規制手段,在城市化加速、經濟轉型、“城市病”突出的情況下,制定高標準的城市規劃尤其重要,必須綜合考慮城市系統結構中的各種因素,根據不同發展階段提出相應的規劃戰略,以規劃減少和醫治“城市病”,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應樹立如下理念:
(1)標本兼治的理念。即妥善處理近期與遠期、需要與可能、局部與整體關系的科學的目標規劃。既要解決眼前問題,更要考慮長遠發展,努力向“預防為主”的新型發展模式轉變。在“城市基礎設施的結構、數量形態,已經延伸成為城市發展的功能結構、空間布局和自我調節的導向性因素,許多困擾城市發展的問題最終要靠改善基礎設施才能從根本解決”①的情況下,全面規劃,分期實施,努力做到“償還舊賬,不欠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