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法制建設須突破四個瓶頸
admin
2012-12-11
來源:景觀中國網
“沒有法制的保障、不走法治化的道路,生態文明建設絕不可能順利進行。”國家林業局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嚴耕教授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生態文明法制建設有四個瓶頸亟待突破。
“沒有法制的保障、不走法治化的道路,生態文明建設絕不可能順利進行。”國家林業局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林業大學人文學院院長嚴耕教授日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生態文明法制建設有四個瓶頸亟待突破。
嚴耕表示,首先,目前我國環境權仍沒有得到法律上的確認,公民的環境權益不構成對地方政府權力的有效制約。對于公民的環境權,在憲法上作原則性規定,然后以法律、法規的形式進行具體化,是切實可行的。其次,我國現有生態環境立法層級低,缺少生態文明建設的母法,亟須由全國人大出臺位階更高的《生態法》,確立生態文明法制建設的指導方針、原則,然后根據《生態法》再進行其他方面的立法。第三,權責失衡的現象在立法和執法中都較為嚴重。第四,怎么建設生態文明,生態文明建設的具體階段如何劃分,每個階段應該達到怎樣的目的都缺乏規劃,有必要制定《全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綱要》,作出系統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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