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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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
來源:景觀中國網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11]7號)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電[2010]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5月初至6月底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打非”專項行動)。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建設局)、公用局,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建設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的通知》(建安辦函[2011]7號)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安委明電[2010]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5月初至6月底在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專項行動(以下簡稱“打非”專項行動)。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精神,結合今年我廳《關于印發〈吉林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暨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吉建安[2011]11號)和《關于印發〈吉林省2011年建筑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安[2011]12號)工作部署,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發現、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全省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為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90周年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重點內容
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據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重點嚴厲打擊以下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
(一)建設工程項目不辦理施工許可等法定建設手續,擅自開工的。
(二)施工企業無相關資質或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工程的;無安全生產許可證,擅自進行施工活動的。
(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無操作資格證書,從事建筑施工活動的。
(四)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單位等責任主體,對政府有關部門下達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不認真進行整改或拒不整改的。
(五)違法使用非阻燃材料進行裝飾裝修和外墻保溫施工的。
(六)建筑起重機械非法、違法安拆和使用的。
(七)謊報、瞞報、遲報事故的。
(八)其他非法違法建設、生產、經營的。
三、時間安排
部署發動階段:2011年5月6日之前。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本地工作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本地區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實施方案,迅速動員部署,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在基層全面啟動。
集中打擊階段:5月6日至6月中旬。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制定的實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礎上,對各類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進行集中打擊,對涉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給予嚴肅查處。
檢查督導階段:6月中旬至6月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本轄區內的督促檢查工作,全面掌握“打非”專項行動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現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確保“打非”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我廳將適時組織對各地區“打非”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的督促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打非”專項行動的意義,把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作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強建筑安全生產工作的有力措施。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落實到位。省廳將對在“打非”專項行動中,走過場、流于形式的監管部門,失職、瀆職、推諉扯皮的監管人員進行嚴厲查處。
(二)確立典型案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對存在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的企業和個人依法予以嚴厲打擊。特別是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群眾反映強烈、可能導致建筑生產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違法行為,要重拳出擊。各地區要至少確立1至2個典型非法、違法案件,進行公開嚴懲,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省廳將對2010年幾起未追究責任的事故和群眾反映強烈的非法、違法行為與省安監局進行聯合查辦。
(三)強化“兩場”聯動。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開展“打非”專項行動過程中,積極推進建筑市場、工程現場聯動監管機制建設。要嚴格市場準入,從工程招投標、資質資格審批、施工許可等管理節點嚴格把關。通過“打非”專項行動的開展,進一步規范建筑市場,逐步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確保建筑施工安全。
(四)建立長效機制和投訴舉報機制。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通過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不斷完善健全建筑安全生產相關管理制度。要積極探索建立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長效機制,將其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性的軌道,不斷鞏固“打非”專項行動的成果。在“打非”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區要向社會公開本地區的投訴舉報電話,形成全社會參與的氛圍,省廳投訴舉報電話為0431-82752527。
(五)做好信息報送。各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自集中打擊階段開始至檢查督導階段結束,各市州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每周四17時前向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報送本地區“打非”專項行動開展情況和“打非”專項行動周報表(見附件)。7月1日之前,要將本地區開展“打非”專項行動的工作總結(包括本地區工作總體情況及打擊非法違法建筑施工行為的類別、數量、處理情況等)以正式文件形式上報我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將對不按要求、不及時上報以及工作措施不力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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