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下空間立法已列入五年規劃
admin
2010-04-27
來源:景觀中國網
上海城市地面可用空間有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模式急待轉換。今年上海“兩會”上,陳晶瑩等11位代表提交議案《上海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管理條例》,目前這一議案已得到審議結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已將地下空間
上海城市地面可用空間有限,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模式急待轉換。今年上海“兩會”上,陳晶瑩等11位代表提交議案《上海市地下空間綜合開發利用管理條例》,目前這一議案已得到審議結果報告,市人大常委會已將地下空間立法作為預備項目列入五年立法規劃。
陳晶瑩等代表認為,地下空間是重要的城市空間資源,合理開發地下空間,有利于擴大服務業規模,促進城市經濟發展,改善城市地面環境。目前,我國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很不完善,地下空間的所有權、使用權、管理權以及地下空間開發戰略、方針、政策、管理體制、建設標準、技術標準、設計施工規程等一系列問題都處于無法可依的狀況。本市地下空間“各自為政”的單一開發利用模式,不適應現代城市發展的要求,他們建議從地下空間規劃的制定、地下空間開發使用管理、地下空間建設工程管理等方面作出規定,為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提供法律保障。
市人大內司委認為,隨著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轉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模式已成為本市城市建設亟待解決的問題,市人大常委會已將地下空間立法作為預備項目列入五年立法規劃。建議市政府高度重視對地下空間的綜合開發利用,在編制本市“十二五”規劃時予以統籌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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