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公開征求意見
admin
2008-12-11
來源:景觀中國網
全國首部將城鄉統籌起來進行規劃的條例——《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www.cdlao.chengdu.gov.cn)上,可以瀏覽到《征求意見稿》的全文。社會各界有何意見,請于12月12日前通過網絡回復或書面反饋到市政府法制辦法規二處(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2號,郵編:610012 )。
草案規定4種違規行為將被依法追究責任
全國首部將城鄉統籌起來進行規劃的條例——《成都市城鄉規劃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即日起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在市政府法制辦網站(
www.cdlao.chengdu.gov.cn)上,可以瀏覽到《征求意見稿》的全文。社會各界有何意見,請于12月12日前通過網絡回復或書面反饋到市政府法制辦法規二處(地址:成都市人民西路2號,郵編:610012 )。
規劃草案報批前必須公告
《征求意見稿》在總章中明確規定,我市城鄉規劃包括城市規劃、鎮規劃、鄉規劃、村規劃等四種。在"城鄉規劃的制定和修改"中,將城鄉總體規劃的組織編制分為三類: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域城鄉總體規劃和縣城總體規劃,由縣級人民政府與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共同組織編制;重點鎮和一般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與縣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共同組織編制。《征求意見稿》第十五條還規定,鄉規劃、村規劃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
與此對應,城鄉總體規劃審批將按照規劃主體級別不同,上報不同上級政府進行審批。而城市總體規劃、縣域城鄉總體規劃和縣城總體規劃、重點鎮和一般鎮的總體規劃在報上級政府審批前,都需報市、縣、鎮人大常務委員會審議。
規劃草案在報送批準前,必須予以不少于三十日公告。
四種違規行為將被追究責任
《征求意見稿》對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將承擔的規劃實施的法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四種行為將被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責任:
超越職權或者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合格證,以及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核發的行為;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及其附圖、附件未依法予以公布,未按規定聽取利害關系人的意見進行修改的行為,都將受到通報批評并依法追究責任。
對于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項目,將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對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完善手續,處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其中,未增加建筑面積的或者無法計算工程造價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違法建(構)筑物,或者沒收因轉讓、經營違法建(構)筑物的收入,可以并處該違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撤銷規劃許可 當事人可獲賠償
《征求意見稿》規定,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城市、鎮、鄉和村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實行規劃許可制度。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城鄉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上的各項建設,應當按照條例的規定取得規劃許可。
如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違法作出規劃許可,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撤銷或者直接撤銷規劃許可。因撤銷規劃許可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可由原許可部門依法給予賠償。如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發現未取得規劃許可或者違反規劃許可進行建設而不予查處,或者不依法處理,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責令其作出處理決定,或者責令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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