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北大街100號(北樓)北京大學建筑與景觀設計學院一層 Email:info@landscape.cn
Copyright ? 2013-2022 景觀中國(www.36byz.com)版權所有 京ICP備05068035號 京公海網安備 110108000058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后勤部營房部: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城市建設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 />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后勤部營房部: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城市建設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
建城[2005]43號
各省、自治區建設廳,直轄市園林(綠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建設局,解放軍總后勤部營房部: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引導城市建設健康發展,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要求,我部組織專家對建設部《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以及《國家園林城市標準》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后的《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和《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從實際情況出發,對照新的《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制定切實可行的創建園林城市實施方案,組織創建活動;申報城市要按照《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的要求,認真準備有關申報材料,切實做好今年的申報工作。
二、各省、自治區建設主管部門要盡快調整完善本地區的創建園林城市辦法和標準。對申報城市,要認真組織檢查和指導,做好資格評定、初審和上報工作。
附件:1、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
2、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工作,我部對創建《國家園林城市實施方案》進行了修訂,并改為《國家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
一、申報范圍
國家園林城市實行申報制。
全國設市城市均可申報國家園林城市。
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的城區可申報國家園林城區(參照園林城市申報與評審辦法和標準)。已命名為國家園林城市稱號的城市所轄城區不再申報國家園林城區。
二、申報條件
(一)已制定創建國家園林城市規劃、并實施3年以上;
(二)對照建設部《國家園林城市標準》組織自檢達到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三)已開展省級園林城市創建活動的,必須獲得省級園林城市稱號2年以上;
(四)近3年內未發生重大破壞綠化成果的事件。
三、申報時間
國家園林城市的評審每兩年開展一次,建設部受理申報時間為該評審年的五月底前。
四、申報程序
(一)由申報城市人民政府向建設部提出申請,并抄報省級建設主管部門;
(二)由所在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對申報城市組織資格評定,根據評定結果,向建設部提出初評意見;
(三)直轄市申報國家園林城市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報建設部;
(四)申報國家園林城區的,先報經城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提出上報意見。
五、申報材料(同時進行網上申報)
(一)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的報告及初審意見;
(二)申報城市人民政府的申請報告;
(三)申報城市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1、關于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技術報告(文本和多媒體音像)
2、城市概況、基礎設施情況以及環境狀況等有關情況的說明;
3、城市綠地系統規劃文本、批準文件及實施情況,城市綠線制度建立和實施情況的說明;
4、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逐項說明材料;
5、城市園林綠化機構設置與行業管理情況說明;
6、創建工作影像資料、城市綠化現狀圖等。
六、評審程序
(一)建設部統一組織對申報城市(城區)進行遙感測試;
(二)經過遙感測試合格的城市,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實地考察,并由專家組提出書面考察評估意見;
(三)建設部組成評審委員會,觀看申報城市創建國家園林城市的技術報告音像資料,并聽取專家組考察評估意見,對申報城市進行綜合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四)對通過綜合評審的城市進行公示(10)天;
(五)公示結束后,對申報城市進行審定,對審定通過的城市進行命名,并表彰授牌。
七、復查管理
對已命名的“國家園林城市”實行復查制。每三年復查一次,復查合格的,保留“國家園林城市”稱號;對復查驗收不合格的,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消“國家園林城市”稱號。
附件2
國家園林城市標準
一、組織領導
(一)認真執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的要求;
(二)城市政府領導重視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創建工作指導思想明確,組織保障,政策措施實施有力;
(三)結合城市園林綠化工作實際,創造出豐富經驗,對全國有示范、推動作用;
(四)按照國務院職能分工的要求,建立健全城市園林綠化行政管理機構,職能明確,行業管理到位;
(五)近3年城市園林綠化建設資金逐年增加,園林綠化養護經費有保障,并隨綠地增加逐年增長;
(六)管理法規和制度配套、齊全,執法嚴格有效,無非法侵占綠地、破環綠化成果的嚴重事件;
(七)園林綠化科研隊伍和資金落實,科研成效顯著。
二、管理制度
(一)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修編)完成,并獲批準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嚴格實施,取得良好的生態、環境效益;
(二)嚴格實施城市綠線管制制度,并向社會公布;
(三)城市各類綠地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科學合理的綠地系統;
(四)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符合建設部《城市綠化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
(五)編制和實施城市規劃區生物(植物)多樣性保護規劃,城市常用的園林植物以鄉土物種為主,物種數量不低于150種(西北、東北地區 80種)。
三、景觀保護
(一)注重城市原有自然風貌的保護;
(二)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護歷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顯,文物古跡及其所處環境得到保護;
(三)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諧,容貌美觀;
(四)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法規健全,古樹名木保護建檔立卡,責任落買,措施有力;
(五)戶外廣告管理規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顯。
四、綠化建設
(一)指標管理
1、城市園林綠化工作成果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各項園林綠化指標近三年逐年增長;
2、經遙感技術鑒定核實,城市綠化覆蓋率、建成區綠地率、人均公共綠地面積指標達到基本指標要求(見附頁);
3、各城區間的綠化指標差距逐年縮小,城市綠化覆蓋率、綠地率相差在5個百分點以內、人均綠地面積差距在2平方米以內;
4、城市中心區人均公共綠地達到5平方米以上。
(二)道路綠化
1、城市道路綠化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范》,道路綠化普及率、達標率分別在95%和80%以上,市區干道綠化帶面積不少于道路總用地面積的25%;
2、全市形成林蔭路系統,道路綠化具有本地區特點。
(三)居住區綠化
1、新建居住小區綠化面積占總用地面積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動園地,舊居住區改造,綠化面積不少于總用地面積的25 %;
2、全市“園林小區”占60%以上;
3、居住區園林綠化養護管理資金落實,措施得當,綠化種植維護落實,設施保持完好。
(四)單位綠化
1、市內各單位重視庭院綠化美化,全市“園林單位” 占60%以上;
2、城市主干道沿街單位90%以上實施拆墻透綠。
(五)苗圃建設
1、全市生產綠地總面積占城市建成區面積的2%以上;
2、城市各項綠化美化工程所用苗木自給率達80%以上,出圃苗木規格、質量符合城市綠化工程需要;
3、園林植物引種、育種工作成績顯著,培育和應用一批適應當地條件的具有特性、抗性優良品種。
(六)城市全民義務植樹
1、認真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實施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植樹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盡責率在80%以上;
2、組織開展城市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等群眾性綠化活動,成效顯著。
(七)立體綠化
1、積極推廣建筑物、屋頂、墻面、立交橋等立體綠化,取得良好的效果;
2、立體綠化具有一定規模和較高水平的城市,其立體綠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綠化面積。
五、園林建設
(一)城市公共綠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勻,服務半徑達到500米(1000平方米以上公共綠地)的要求;
(二)公園設計符合《公園設計規范》的要求,突出植物景觀,綠化面積應占陸地總面積的70%以上,植物配置合理,富有特色,規劃建設管理具有較高水平;
(三)制定保護規劃和實施計劃,古典園林、歷史名園得到有效保護;
(四)城市廣場建設要突出以植物造景為主,綠地率達到60%以上,植物配置要喬灌草相結合,建筑小品、城市雕塑要突出城市特色,與周圍環境協調美觀,充分展示城市歷史文化風貌;
(五)近三年,大城市新建綜合性公園或植物園不少于3處,中小城市不少于1處。
六、生態環境
(一)城市大環境綠化扎實開展,效果明顯,形成城郊一體的優良環境;
(二)按照城市衛生、安全、防災、環保等要求建設防護綠地,城市周邊、城市功能分區交界處建有綠化隔離帶,維護管理措施落實,城市熱島效應緩解,環境效益良好;
(三)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扎實開展,效果明顯。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6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55%以上;
(四)城市大氣污染指數小于100的天數達到240天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達到三類以上;
(五)江、河、湖、海等水體沿岸綠化效果較好,注重自然生態保護,按照生態學原則進行駁岸和水底處理,生態效益和景觀效果明顯,形成城市特有的風光帶;
(六)城市濕地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有條件的城市建有濕地公園。
(七)城市新建建筑按照國家標準普遍采用節能措施和節能材料,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所占比例達到50%以上。
七、市政設施
(一)燃氣普及率80%以上。
(二)萬人擁有公共交運車輛達10輛(標臺)以上;
(三)公交出行比率大城市不低于20%,中等城市不低于15%;
(四)實施城市照明工程,景觀照明科學合理。城市道路照明裝置率98%以上,城市道路亮燈率98%以上;
(五)人均擁有道路面積9平方米以上;
(六)用水普及率9O%以上;水質綜合合格率100%;
(七)道路機械清掃率20%;每萬人擁有公廁4座。
園林城市基本指標表
100萬以上人口城市 | 50—100萬人口城市 | 50萬以下人口城市 | ||
人均公共綠地 | 秦嶺淮河以南 | 7.5 | 8 | 9 |
秦嶺淮河以北 | 7 | 7.5 | 8.5 | |
綠地率(%) | 秦嶺淮河以南 | 31 | 33 | 35 |
秦嶺淮河以北 | 29 | 31 | 34 | |
綠化覆蓋率(%) | 秦嶺淮河以南 | 36 | 38 | 40 |
秦嶺淮河以北 | 34 | 36 | 38 |
備注:國家國林城區評審
國家園林城區的評審參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下列項目不列入評審范圍:
1、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
2、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生物多樣性(植物)規劃;
3、城市大環境綠化;
4、按城市整體要求的市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