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規定:政府機關重大決策要定期向社會公開
admin
2004-07-28
來源:景觀中國網
據北京市政府法制辦透露,北京市市政府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要求除保密規定的事項以外,政府機關所有依法行政信息都應經常地定期地向社
據北京市政府法制辦透露,北京市市政府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工作的意見》,要求除保密規定的事項以外,政府機關所有依法行政信息都應經常地定期地向社會公開。這同時意味著,今后,北京市各級行政機關的重大行政決策應定期向公眾公開。
據新京報報道,《意見》規定,政府機關應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信息公開制度。信息公開不能停留在辦事層面,要向決策領域推進。要公開的信息包括:
依法行政的各類方案、規劃、制度以及有關督察結果;行政決策的事項、依據和結果;起草法規、規章草案過程中的有關信息;制定規范性文件過程中的相關信息;行政許可法、行政處罰法要求公開的事項,以及為貫徹上述兩法而制定的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各類制度、標準、規范等。
北京市政府法制辦有關人士介紹,近年來政府采取了召開新聞發布會、法規、規章草案征求公眾意見等形式實施信息公開,今后還將進一步提高起草法規、規章草案和規范性文件過程中的公眾參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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